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发布时间:2025-04-29
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作纳税调减处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具体来说,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相关公式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也免征企业所得税4。
例如,A 企业 2024 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 10 万元,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将这 10 万元国债利息收入填入纳税申报表的免税收入相关栏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调减,即这 10 万元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