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稳岗补贴需要交税吗?
企业收到稳岗补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可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员工收到企业发放的稳岗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下是具体分析:
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5号《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稳岗补贴是政府为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而发放的补贴,与企业销售货物等的收入或数量无关,因此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若企业收到的稳岗补贴符合上述条件,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否则需计入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过,由于选择不征税处理后,其相应的支出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以对企业整体影响不大,通常建议并入企业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企业收到稳岗补贴并支付给员工,不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津贴、补贴,应在取得稳岗补贴金额时按“工资薪金”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