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收到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如何做纳税申报?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收到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需进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具体如下:
增值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
计算收入与税额:按收到的手续费返还金额,以6%的税率进行价税分离,计算出不含税收入及销项税额。例如,收到手续费返还10600元,不含税收入=10600÷(1+6%)=10000元,销项税额=10000×6%=600元。
填写报表: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将不含税收入填入“6%税率”对应的“未开具发票”栏次,销项税额也填入相应位置。如有相关进项税额,可正常抵扣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
小规模纳税人:
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企业)或“未达起征点销售额”(个体工商户)栏次。同时,将免税额填写在“本期免税额”栏。
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先将适用减按1%征收率的销售额填写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次,然后在《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中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政策,按不含税销售额的2%填报减免税额,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
企业所得税申报
将手续费返还金额计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项目,并入当年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对应的支出,如用于办税人员奖励、设备采购等,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