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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票计入差旅费被定偷税!别看见车票就计“差旅费”!即日起,差旅费入账都得按这个来!

发布时间:2025-05-19

  在企业财税处理中,差旅费看似简单,实则暗藏诸多复杂规则与风险。近期,又有企业因车票在差旅费处理上出现问题,被税务稽查并判定为偷税,面临补缴税款、罚款等严厉处罚。这给广大企业敲响了警钟,处理差旅费相关事务,绝不能掉以轻心。


  一、案例警示:车票处理不当引发的税务危机


  有家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差旅费”账目异常,2022年“差旅费”高达320万元,占全年管理费用的45%,这一数据立刻引起了税务部门的注意。经详细核查,发现“差旅费”明细中不仅包含大量高铁票、机票,甚至还有景点门票,更离谱的是,其中有公司高管家属海南旅游度假的发票。面对税务质疑,财务负责人称这些都是员工出差花销,但税务通过比对员工名单、出行时间和报销凭证,认定其中180万元属于“与经营无关支出”。最终,企业被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45万元(税率25%)、增值税及附加费12.6万元,还因偷税性质被处以0.5倍罚款,即28.8万元。


  无独有偶,另一家公司在2020-2022年度生产经营期间,将员工报销的探亲费计入差旅费(实际应计入职工福利费),为客户支付的住宿费也计入差旅费(实际应计入业务招待费),还存在列支与单位生产经营无关费用、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列支成本等涉税问题,导致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等,最终被税务机关处以相应罚款。


  二、差旅费的正确认知与范围界定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具体包含以下方面:


  城市间交通费: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的费用。


  车辆费:出差途中的加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等。若使用自有车辆出差,途中产生费用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抵扣(普票不可);私车公用需签订租车协议,约定相关费用承担方式,出差途中加油费专用发票可认证抵扣;租车费用按规定取得专票的可以抵扣。


  餐费:出差中产生的餐费。但需注意,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购进餐饮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出差途中餐费即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


  补贴、津贴:如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等。符合规定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则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凭票报销的差旅费,无需缴纳个税。


  市内交通费:因公出差在当地的市内交通费、打车、坐公交等费用。


  住宿费: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等)发生的房租费用。若能取得公司抬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认证抵扣,但用于集体福利(如员工旅游、探亲等住宿费)、企业免税项目或简易计税项目编制人员出差发生的住宿费等情况不得抵扣。


  其他费用:订票费、行李托运等费用。


  三、车票入账的常见误区


  误区一:车票都入“差旅费”:并非所有车票都能计入差旅费。像公司员工火车回家探亲发生的车票费用,应计入职工福利费,进项税不允许抵扣,需作转出处理。若错误计入差旅费并抵扣进项税,就会造成税务处理错误。


  误区二:进项税计算错误:如公司员工出差产生火车票费用1000元,正确的进项税额计算应为票面金额÷(1+9%)×9%,即1000÷(1+9%)×9%≈82.57元,而不是直接用票面金额×税率(错误算法:1000×9%=90元)。


  误区三:车票入“福利费”也可抵扣进项税:依据财税〔2016〕36号文,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员工探亲车票计入福利费,即便计算了进项税,也需作转出处理。


  误区四:给客户报销的机票可抵扣进项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文,只有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或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运输服务,才可以抵扣进项税。为客户报销的机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误区五:计算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包含民航发展基金: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不包含民航发展基金。计算时若将民航发展基金纳入,会导致进项税额计算错误。


  误区六:国内国际机票都可抵扣:同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文,只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国际机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四、差旅费的正确入账方式


  差旅费由于出差目的、业务性质、报销人员等不同,入账科目也不一样:


  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管理部门或后勤部门人员出差发生的费用。


  计入“销售费用-差旅费”:销售或营销部门为销售产品、市场推广等发生的差旅费。


  计入“业务招待费”:企业为客户承担的差旅费。


  计入“业务宣传费”:员工为宣传产品发生的差旅费或为推广产品为消费者报销的差旅费。


  计入“董事会经费”:企业独立董事为行使独立董事职责而发生的差旅费。


  计入“制造费用”:制造型企业产品加工过程中,委派生产技术人员到受委托方生产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质量控制所发生的差旅费。


  计入“职工教育经费”:企业邀请培训专家报销的差旅费。


  计入“在建工程”:基建人员为施工建设而发生的差旅费。


  五、应对策略与建议


  建立健全差旅费管理制度:明确差旅费报销范围、标准、流程,规定何种情况下的车票等费用可计入差旅费,不同级别员工出差的交通、住宿等标准,以及审批流程等。


  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养,使其准确掌握差旅费财税政策,包括入账科目、进项税抵扣规则、个人所得税处理等。


  严格审核报销凭证: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凭证要严格审核,不仅要查验发票真伪,还要核实业务真实性,如出差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出差目的、支付凭证等是否齐全且相互印证,杜绝将与经营无关的车票等费用混入差旅费报销。


  定期自查自纠:企业定期对差旅费账目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避免问题积累导致税务风险爆发。


  企业在处理差旅费相关事务时,务必严谨细致,严格按照财税法规执行。千万别再一看到车票就盲目计入“差旅费”,以免引发税务风险,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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