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种情况下累计开票超过500万元了,可不用转为一般纳税人!
以下是5种累计开票超过500万元但不用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
其他个人偶然发生应税行为:其他个人,即除个体工商户之外的自然人,偶然发生销售行为导致累计开票超过500万元,不用转为一般纳税人。例如,自然人王总因销售一批材料,去税局大厅代开了800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这种情况无需转为一般纳税人。
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不含税标准:如果企业价税合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但不含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无需转为一般纳税人。因为判断累计开票是否超过500万元是以不含税开票额为准。
偶然发生转让不动产销售额: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如甲公司是销售汽车配件的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3月把当年新建的沿街房卖了630万元,超过了500万元的销售额标准,但因是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行为,所以这种情况下累计开票超过500万元也不用转为一般纳税人。
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非企业性单位,如行政机关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将沿街房对外出租,年租赁收入800万元,由于其属于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即使累计开票超过500万元,也可以不用转为一般纳税人。
偶然发生销售无形资产销售额: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例如甲公司是一家加工制造的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3月把商标转让卖了630万元,超过了500万元的销售额标准,不过因是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行为,故累计开票超过500万元时不用转为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