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流不一致的发票可以正常使用吗?
资金流不一致的发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正常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业务真实且符合规定:如果业务是真实发生的,且发票是按照实际业务由提供服务一方向接受服务一方开具,即使资金流与发票流不一致,通常也是可以的。例如,存在委托代垫款项的情况,在确保业务真实的前提下,因行业或企业资金监管制度规定,发生“付款方与受票方不一致”情形的,原则上是可以抵扣的,但需出具相关证明资料,比如委托代垫协议、授权书等。另外,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分支机构,在特定情形下,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和业务流也可以不一致。
不符合规定则存在风险:“四流不一致”(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合同流)可能会导致相应的进项税不能抵扣,追补税款及滞纳金,甚至会缴纳相应的罚款。如果资金流与发票流长期不匹配,税务部门可能会认为企业存在偷税漏税的风险,从而引起稽查。“四流不一致”很可能涉嫌“虚开发票”,严重的还会面临刑事责任。例如,企业通过虚构交易、资金回流等方式来制造虚假的资金流,以达到虚开发票的目的,这种情况下的发票是不可以正常使用的,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实,企业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判断资金流不一致的发票能否正常使用,关键在于业务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税收规定。企业应尽量确保“四流一致”,以降低税务风险,如遇特殊情况导致资金流不一致,应妥善保存相关证明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