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明确!收到这张发票,不能勾选抵扣!
以下是一些税局明确不能勾选抵扣的发票情况:
凭证不合法(规)或无效
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合法抵扣凭证:如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等通常不可抵扣(农产品收购等特殊行业除外);未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票据,如财政票据也不可抵扣;电子普通发票未通过税务系统认证的(如通行费电子普票需勾选认证)不能抵扣。
发票信息不完整或错误:购买方名称、税号、地址等信息错误的发票;货物或服务名称笼统(如仅写“办公用品”未附清单)的发票。
虚开发票或与实际业务不符:无真实交易、虚构交易取得的发票;发票内容与合同、资金流、物流不一致(如“三流不一致”)的发票。
用途不符合税法规定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或免税项目: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如建筑服务3%税率,常见于提供建筑劳务)项目所对应的进项税发票;购进货物或服务用于免税项目的发票,因为销售端已经免税,采购端自然进项不可抵扣。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员工食堂采购食材或用具、节日发放礼品等集体福利支出的发票;企业购买高档烟酒、奢侈品等用于个人消费或业务招待的发票。
非正常损失或非生产经营用途:因管理不善、违法违规导致货物被盗、霉变、罚没等非正常损失对应的发票;购进货物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如装修),但不动产最终用于集体福利的发票。
特殊行业或服务禁止抵扣:贷款服务(利息支出)、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的进项税发票。
业务真实性存疑或政策限制
异常凭证或风险发票:税务机关认定为“异常凭证”(如走逃企业开具的发票);供应商被列入非正常户或存在虚开风险的发票。
政策明确禁止抵扣的情形:购进的娱乐消费(如KTV、高尔夫会员卡)发票;购进的用于交际应酬的礼品、招待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