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个人所得税再添一项扣除:每年可多抵扣12000元!
发布时间:2025-05-28
个人所得税新增的每年可抵扣 12000 元的扣除项目是个人养老金1。
2024 年 12 月 12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自 2024 年 12 月 15 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从 36 个先行试点城市(地区)推开至全国2。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1。具体内容如下4:
- 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 12000 元 / 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例如,若个人年收入 10 万元,社保、公积金及其他专项附加扣除为 2 万元,不缴纳个人养老金时,应纳税所得额为 10 万 - 6 万 - 2 万 = 2 万元,需缴纳个税 20000×3%=600 元;若缴纳 12000 元个人养老金,应纳税所得额变为 20000-12000=8000 元,需缴纳个税 8000×3%=240 元,可多抵扣 360 元。
- 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 3% 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 “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
-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进行申报,点击首页下方的 “办 & 查” 菜单栏,选择 “个人养老金扣除管理”,按照提示选择申报方式、确认扣除信息等即可完成申报扣除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