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两费合并为一税后,纳税人的税负会有怎样的变化?
一税两费合并为一税后,纳税人的税负变化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整体而言,在税率降低或维持不变且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下,税负会减轻或保持不变;若税率提高,即使有优惠政策,税负也可能增加,但从政策导向看,大幅提高税率导致税负大增的可能性较小。具体分析如下:
税率变化影响税负:合并后统一为地方附加税,部分地区可能调整税率。若地方确定的税率低于原“一税两费”税率之和,纳税人税负将减轻。例如,某市区企业原“一税两费”税率合计为12%(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若合并后地方附加税税率定为6%,以年应纳税额100万元为例,原需缴纳12万元,合并后仅需缴纳6万元,税负直降50%。
优惠政策影响税负: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在2027年12月31日前,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内的“六税两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此优惠,进一步减轻税负。对于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若汇算年度确定为小型微利企业,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征管趋严间接影响:三税费合并为一税后,其“地位”可能上升,征管可能会趋严。此前部分企业因对原“一税两费”税率差异理解偏差,可能存在少缴、错缴问题,合并后征管更规范,此类企业可能需按规定足额缴纳税费,从这个角度看,企业实际税负可能会有所增加,但这并非是税率等政策因素导致的,而是征管规范带来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