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住宿开专票还是普票?税务局明确了!以后这些不是专票的也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税务局相关规定及政策,员工出差住宿开具专票还是普票,需根据企业纳税人身份来确定。而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票据也可以抵扣增值税。具体如下:
出差住宿发票类型选择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员工出差住宿应向酒店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相关规定,只要业务真实,因公出差支付的住宿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若住宿费用超过标准,超过部分不允许抵扣进项税。当一般纳税人将住宿与餐饮、娱乐开在一张专票上时,应在认证后将餐饮、娱乐部分的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员工出差住酒店,应选择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为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办法,不得进行进项抵扣,所以无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抵扣增值税的非专票类型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可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完税凭证: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道路、桥、闸通行费发票: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公式“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x5%”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旅客运输相关票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分别按照相应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并抵扣。如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x9%;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x9%;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