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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病,公司要补贴职工5万元,如何给员工钱更省税?

发布时间:2025-06-13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其中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因此,公司以困难补助形式发放给患病职工5万元更省税。具体依据如下: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患病属于特定事件,公司给予的补贴符合生活困难补助的情形,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也不需要纳入社保基数缴纳社保。


  操作要点:企业应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出该笔款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凭证,如福利费或工会经费的计提依据、发放记录、职工困难情况说明等,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同时,企业需制定完善的福利制度,明确困难补助的发放范围、标准和审批流程等,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审批和发放。


  若以工资奖励补贴形式给员工,需要并入当期工资薪金申报个税,还可能会纳入社保基数缴纳社保。若股东个人先从公司借款5万元,再以个人名义给职工,年底未还则面临视同分红缴纳20%个人所得税的风险。相比之下,困难补助形式是更省税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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