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有几个员工都自愿没有缴纳社保,请问这些职工的工资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不可以,为什么?如果可以,怎么操作呢?
根据中国现行税收政策和社保法规,即使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仍可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需满足严格的合规条件,且企业需承担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法律风险。以下是具体分析及操作建议:
一、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基本条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的核心条件包括:
合理性:企业需制定规范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发放金额相对固定且调整有序。
真实性:工资需实际发放给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且已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关联性:工资支出需与企业取得收入直接相关,不得以避税为目的拆分或虚增工资。
关键点:社保缴纳并非工资薪金扣除的前置条件。税务机关在审核时,主要关注工资发放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而非社保缴纳情况。
二、未缴社保对工资扣除的潜在影响
尽管税务政策允许工资扣除,但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可能引发以下风险:
税务稽查风险:
社保缴费基数与个税申报工资差异可能触发税务核查。若税务机关认定企业通过“工资拆分”或“虚增工资”规避社保,可能调整工资扣除额,并要求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未缴社保可能被视为“不合理工资”,尤其是当工资显著高于行业水平或缺乏合理解释时。
法律责任风险:
社保部门处罚:企业需补缴社保本金及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未缴可能面临欠缴金额1-3倍的罚款。
劳动争议风险:员工可随时以“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企业需支付N倍月薪的赔偿金。
信用惩戒:企业可能被列入社保严重失信名单,影响招投标、融资等经营活动。
三、合规操作建议
若企业希望在未缴社保的情况下确保工资扣除合法,需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完善工资制度与凭证:
制定书面工资制度,明确工资结构、发放标准及调整机制,并留存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决策文件。
保存完整的工资发放记录(如银行转账凭证、员工签收单)、考勤记录及劳动合同,证明工资真实性。
强化个税代扣代缴:
按实际工资收入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确保个税申报数据与工资发放一致。
避免通过私户发工资或虚开发票冲抵工资,防止被认定为“偷税”或“虚列成本”。
规避社保合规风险:
优先纠正违法行为:即使员工自愿放弃,企业仍应依法为其缴纳社保。可通过协商调整薪酬结构(如降低基本工资、增加福利补贴),在不增加企业成本的前提下补缴社保。
特殊用工安排: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仅缴纳工伤保险;对于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等特殊群体,需明确其用工性质并留存相关证明(如实习协议、退休证),避免被认定为全日制劳动关系。
应对税务稽查的准备:
提前准备工资制度文件、社保豁免依据(如员工书面声明、特殊用工证明)及税务合规说明,证明工资发放的合理性。
若税务机关质疑,可引用国家税务总局12366平台的答复,说明“社保缴纳与工资扣除无直接关联”,但需同时承认未缴社保的违法性并承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