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职工体检发生的体检费用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为职工体检发生的体检费用,通常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发生的职工体检费用属于职工卫生保健方面的支出,可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不过,如果是特殊工作岗位的职业病防治体检、职业健康体检等,这类体检是法律法规要求对特殊行业的特殊岗位必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的,其费用属于劳动保护费,应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而不计入职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