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票形式报销的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费用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5-06-19
以发票形式报销的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费用,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其中涵盖了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对于职工以发票形式报销的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费用,实质属于企业发放的此类补贴,可按照职工福利费支出的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