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口头约定10000元,合同上写4000,离职补偿怎么算?
工资口头约定10000元,合同上写4000元,离职补偿应根据具体情况来计算。首先要确定离职原因,再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实际工资水平,最后根据法律规定计算补偿金额。具体如下:
离职原因分析:若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过错行为,导致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在法律规定不得解除的情形下强行解除,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二倍。若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证据收集:劳动者需收集证据证明口头约定的工资为10000元,如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显示的实际工资数额)、考勤记录、工作聊天记录中涉及工资的内容、同事证言、录音录像等,以证明实际工资水平,从而为离职补偿计算提供依据。
补偿计算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能证明实际工资为10000元,且有证据支持,离职补偿应按10000元作为月工资标准计算;若无法证明,则可能按合同约定的4000元计算。
建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