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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公司发放工资,但是在另一个公司代缴纳社保,个税申报能否扣除我个人承担的社保?企业所得税前能否扣除?

发布时间:2025-06-20

在一个公司发放工资,另一个公司代缴纳社保,个税申报时理论上可以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则存在一定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 个税申报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因此,只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属于专项扣除范畴,在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予以扣除。但由于工资和社保缴纳主体不一致,各地税局执行口径可能不同,存在不允许扣除的风险。
  • 企业所得税前扣除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但前提是企业需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缴纳社保。若社保由其他公司缴纳,可能难以证明该支出与本企业取得收入直接相关,证据链条的认证过程会比较麻烦,税务机关有可能不认可,从而导致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为避免税务风险,建议尽量做到人员、劳动关系、工资、社保四位一体,确保社保费在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前的合规扣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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