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挂靠】的管理费、税点怎么算?农民工工资、无票处理全解析!
建筑挂靠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法律风险,但在现实中仍有部分情况存在。以下是关于其管理费、税点计算以及农民工工资和无票处理的相关解析:
管理费计算
计算方式:通常按工程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比例一般在3%-10%左右。也有按照固定金额收取的情况,如每月支付固定的挂靠费用,或根据实际承接的工程量、施工面积等按一定标准收取。还可能按照工程项目利润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需根据挂靠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挂靠协议中明确约定。
示例:若被挂靠方与甲方签订合同总金额为1090万元,约定管理费比例为1.5%,则管理费为1090×1.5%=16.35万元。
税点计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小规模纳税人通常也是按3%征收率计算预缴税款。
附加税: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一般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教育费附加(税率3%)和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一般为2%)。
所得税:如果是企业挂靠,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为20%。若为个人挂靠,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税务规定计算。
印花税:建筑工程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03%,按合同金额计算缴纳。
示例:合同金额1090万元(含税,税率9%),不含税金额为1000万元。若增值税税负率按2.5%计算,增值税为1000×2.5%=25万元;附加税为25×(7%+3%+2%)=3万元;印花税为1000×0.03%=0.3万元;若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按2%计算,所得税为1000×2%=20万元。
农民工工资处理
责任主体: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即被挂靠的施工单位需承担农民工工资的清偿责任。
支付方式:通常由挂靠方将农民工工资款项交给被挂靠方,再由被挂靠方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给农民工,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也有部分情况是挂靠方直接支付,但需遵循相关规定,保留好支付凭证等资料。
无票处理
成本核算影响:无票会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列支成本,进而增加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加重企业税负。例如,挂靠项目中购买的原材料等未取得发票,这部分成本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应对措施:尽量选择能提供发票的供应商,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发票的情况,可要求对方提供收据、送货单等原始凭证,证明业务真实性,并根据当地税务规定,看是否能通过其他方式(如零星采购小额发票扣除等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成本列支问题。但需注意,无票处理应遵循税法规定,避免税务风险,必要时可咨询税务顾问或当地税务机关。
需要强调的是,建筑挂靠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诸多风险,如合同无效、质量责任纠纷、税务风险等,企业和个人应尽量避免采取挂靠方式承接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