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酒水及送礼购物卡记账指南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购买酒水用于招待、送礼,以及使用购物卡进行各类支出的情况十分常见。但这些业务的账务处理和税务扣除规则较为复杂,以下为您详细梳理。
一、公司购买酒水的账务处理
(一)一般企业
即买即用
招待用:取得专用发票时,按价税合计金额入账,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贷:银行存款。若取得专票,因业务招待费进项税不得抵扣,可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认证不抵扣,或直接让供应商开具普票。
送礼:需做视同销售处理,同时进项税可抵扣。账务处理为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分批领用招待
购进时:借:库存商品(价税合计),贷:银行存款。
领用时: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贷:库存商品。
(二)商贸企业(从库存商品取用)
招待用: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送礼: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业务招待费常见误区与正解
误区一:认为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60%可全部扣除。
正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
误区二:个体工商户等按60%扣除业务招待费。
正解:财税〔2008〕65号规定,个体工商户等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60%扣除,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误区三:筹建期业务招待费不可税前扣除。
正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表明,筹建期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60%计入筹办费并税前扣除。
误区四:计算扣除限额时不包含视同销售收入。
正解: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计算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额包含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误区五:股权投资企业特定收入不计入扣除计算基数。
正解:国税函〔2010〕79号指出,股权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的股息等收入,可按规定比例计算扣除限额。
三、公司送礼购物卡的账务处理
业务一:购买购物卡
案例:购入5000元购物卡,取得“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税率“不征税”的普票。
账务处理:借:预付账款——预付卡5000元,贷:银行存款5000元。
提醒:不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否则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业务二:用于员工福利
案例:给10名员工每人发500元购物卡作过年福利。
账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5000元,贷:预付账款——预付卡5000元。
提醒:附件需有发票复印件和员工领取签字单;属于个人性福利,应并入当月工资按“工资薪金”代扣个税。
业务三:送给客户
案例:送5000元购物卡用于维护客户关系。
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00元,贷:预付账款——预付卡5000元。
提醒:凭借发票复印件和赠送凭据按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限制。
业务四:买赠形式赠送给客户
案例:销售时以买赠形式送5000元预付卡。
账务处理:借:销售费用——促销费5000元,贷:预付账款——预付卡5000元。
提醒:不属于随机赠予个人,无需代扣个税;凭借发票和赠送凭据按销售费用——促销费税前扣除。
业务五:购买办公用品
案例:用购物卡买办公用品并取得清单。
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办公费5000元,贷:预付账款——预付卡5000元。
提醒:凭购卡发票复印件和购物清单入账并税前扣除。
以上内容涵盖了常见的账务处理和税务要点。若您还想对某些业务场景做更深入解析,或补充特殊情况处理方式,欢迎随时告知。
整理了酒水和购物卡的账务处理及税务要点。若你觉得某些部分还需细化,或有新的补充需求,欢迎随时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