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交增值税吗?税务局明确了!
根据税务局相关规定,营业外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况:
构成价外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销售方在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等过程中,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罚款等,若构成增值税价外费用,即使会计核算计入“营业外收入”,也需缴纳增值税。例如,企业销售货物,客户未按时提货,企业收取的违约金,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出售资产净利得: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取得的净利得,需要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况:
不构成价外费用的收入:企业接受捐赠,或者收取的违约金、罚款等不构成增值税价外费用的,如资产盘盈等,会计核算计入“营业外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
特定政府补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收到与销售额或销售数量不挂钩的政府补助,会计核算计入“营业外收入”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