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人兼任多家公司财务、办税人员的,税务局下达通知:立即整改!
在企业经营运转中,财务与办税工作至关重要,关乎企业的合规运营与发展。然而,当下一人兼任多家公司财务、办税人员的现象屡见不鲜。最近,不少相关人员收到了税务局下达的通知,要求对此情况立即整改。
一、普遍现象:一人多职成常态
在现实中,一人在多家企业任职财务、办税人、领票人的情况十分常见。一方面,不少代理记账公司的人员,常常挂职几十家甚至更多公司的办税人、领票人岗位。他们为众多企业提供财务代理服务,承担着多家公司账务处理、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等一系列涉税事务。另一方面,有些老板拥有多家公司,出于节省成本或者便于统一管理的考虑,安排同一名财务人员负责旗下所有公司的做账报税工作,导致一人身兼数职。
二、整改通知:多地税务密集行动
近期,全国多地税务机关纷纷行动起来,向这些兼任多家企业财务、办税人、领票人的从业人员密集发送整改通知。有的财务人员因为在税务系统中关联企业超过3家,收到了“存在多重任职风险”的官方警示短信。还有企业在前往税局申请发票时,直接被税局拒绝,给出的理由就是“办税人员关联企业过多,需先完成备案变更”。
三、背后原因:防范风险加强监管
税务局之所以突然对这一情况进行大力整改,主要目的在于加强税收监管,防范涉税风险。一个人精力有限,却兼任多家公司的财务和办税工作,难免会出现疏漏。以纳税申报为例,记错申报时间、填错申报数据等失误时有发生,一旦逾期申报或者申报错误,企业可能面临罚款、滞纳金等处罚,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而且,这种一人多职的情况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操作。曾经,宿迁一位企业负责人邓某,先后在不同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与他人成立多家生物质燃料企业,利用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型企业的退税优惠政策,大肆虚开发票,涉案金额高达7.2亿元。在哈尔滨市,也曾发现近200家“空壳公司”,多为一人同时兼任多公司法人代表、股东或财务人员,这些“空壳公司”简单粗暴地对外虚开发票,涉案金额达57亿元。此外,当一家企业出现税务违法违规行为时,由于财务办税人员的关联性,可能牵连到由同一人负责的其他企业,增加税务部门的监管难度和税收风险。如今全面推行实名办税,一人关联过多企业,很容易触发税务预警机制。
四、规范市场:财政部明确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财政部在2024年7月上线了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并于10月起全面运行。该平台实现了全流程监控,涵盖机构许可、年度备案、风险预警、处罚公示等各个环节,重点从业务办理、分析预警、行业监管、信息公开这四个方面,对财政部门(包括会计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机构)、行业主体(包括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这三类主体进行监管。同时,财政部明确规定,代理记账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人代账不受法律保护,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查处。这就意味着,个人代理记账的时代已经彻底成为过去式。
五、应对举措:自查自纠规范操作
对于收到整改通知的人员,首先要做的就是自查关联企业情况。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身份关联查询”功能,确认自己挂职的企业数量。之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退出冗余岗位,保留核心任职企业。对于不再任职的企业,要通过书面形式解除相关协议,并及时在税务系统进行变更操作。
如果是代理记账公司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循代理记账的法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采集和登记,通过“代理业务”通道登录电子税务局,以税务代理人的身份规范办理涉税代理业务。在日常工作中,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和合规意识,避免因违规操作被税务局盯上。
此次税务局针对一人兼任多家公司财务、办税人员情况下达的整改通知,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财税行业正朝着更加规范、严格的方向发展,以往那些打擦边球的行为将不再被容忍。无论是企业还是财务人员,都应当尽快适应这种变化,积极主动地进行整改,避免给自己和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征管秩序和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