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无需再打印
记账凭证无需再打印?这些条件要满足
随着会计数字化转型的推进,“记账凭证无需打印”已不再是空想。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2025年最新征管要求,企业在满足电子凭证合规性的前提下,可实现记账凭证全流程电子化管理。但这一操作并非“无条件适用”,需严格遵循政策规定。
一、政策依据:电子凭证的法律效力已明确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9号)第八条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1.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2.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3.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5.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6.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这意味着,合规的电子记账凭证(如电子发票、电子回单等)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可不再打印纸质版,直接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
二、无需打印的核心条件
企业若想实现记账凭证“无纸化”,需重点满足以下要求:
1.电子凭证来源合规
记账凭证对应的原始凭证(如发票、付款凭证等)必须为合法电子凭证,且具备可靠电子签名。例如:
若原始凭证为纸质版(如手写收据),扫描或拍照形成的电子版不能单独作为记账凭证归档,仍需保留纸质原件。
◦数电发票需通过税务机关认可的平台开具,带有全国统一的电子签名;
◦银行电子回单需加盖银行电子印章,可通过银行官网验证真伪;
◦电子合同需符合《电子签名法》要求,具备时间戳和防篡改标识。
1.会计系统与档案系统达标
例如,某企业使用具备三级审核功能的财务软件,数电发票通过税务接口自动导入系统,经会计审核、财务经理审批后生成电子记账凭证,同步归档至符合国标级的电子档案系统,此类凭证可无需打印。
◦会计核算系统(如财务软件)需支持电子凭证的自动接收、审核、记账,且能完整记录“经办-审核-审批”全流程痕迹,不可篡改;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需符合《电子档案长久保存格式需求》,具备防篡改、防丢失功能,且能与会计系统实时联动,实现凭证检索与溯源。
1.备份与管理机制完善
需建立“异地备份+离线存储”双保险制度:
◦每日自动备份电子记账凭证至云端(如企业私有云),并定期(每月)刻录离线光盘或硬盘,存放于异地保险柜;
◦电子档案需分类标注“凭证编号、形成日期、关联业务号”,便于税务稽查时快速调取。
三、操作要点:从凭证生成到归档的全流程规范
1.电子凭证接收环节
对接收的电子原始凭证(如数电发票),需通过官方平台(如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验证真伪,确认无误后导入会计系统,生成“电子凭证接收记录表”,注明接收时间、校验结果。
2.记账凭证生成环节
电子记账凭证需包含“摘要、科目、金额、附件张数”等要素,且自动关联原始电子凭证的存储路径。例如,某笔采购业务的电子记账凭证,需直接链接数电发票、电子采购合同的电子档案地址,点击即可查看原件。
3.审核与归档环节
◦电子记账凭证需经经办人、复核人、审批人电子签名确认(不可代签),签名时间精确到秒;
◦每月结账后,电子记账凭证需由系统自动归档至电子档案系统,生成《电子会计档案归档清单》,由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可电子签)。
四、风险提示:这些情况仍需打印纸质凭证
1.外部监管要求提供纸质版时
如税务稽查、审计机构明确要求提供纸质记账凭证,企业需临时打印并加盖公章,但电子档案仍需保留,不可替代。
2.电子凭证存在瑕疵时
◦电子签名模糊、无法验证的;
◦会计系统或档案系统不符合合规要求的(如未备案的小众软件);
◦涉及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对方要求提供纸质凭证作为证据的。
1.永久保存类凭证
年度财务报告、资本公积变动等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记账凭证,即使电子形式合规,仍需打印纸质版存档。
五、总结:“无纸化”不是“无管理”
记账凭证无需打印的核心是“电子档案全流程合规”,而非简单省去打印步骤。企业需结合自身规模和系统能力逐步推进:
•大型企业可直接部署符合国标的电子档案系统,实现全流程无纸化;
•中小企业若系统暂不达标,可优先对“数电发票、银行回单”等合规电子凭证试点电子化管理,其他凭证仍需打印。
无论是否打印,企业都需确保记账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这既是政策要求,也是应对税务稽查的关键。若对电子档案合规性存疑,建议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避免因系统不合规导致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