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这15种费用发票不能再报销了!
从7月开始,随着一系列新的财务政策和税务规范落地实施,企业和个人在费用报销方面需要格外留意发票的合规性。有15种费用发票已经明确不能再用于报销,若不慎接收并使用,可能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和税务隐患。以下为您详细梳理这15种不能报销的发票类型:
一、无交易的虚开发票
没有真实交易背景而开具的发票,属于严重违规行为。此类发票一旦入账,企业不仅会面临税务机关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涉嫌犯罪。例如,某些企业为了虚增成本、减少应纳税额,通过非法途径购买发票用于报销,这种行为一旦被查处,将遭受严厉处罚。
二、缺少纳税人识别号的发票
自2017年7月1日起,当购买方为企业时,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必须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应地,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准确填写购买方的识别号信息。若发票上缺少这一关键信息,不符合规定,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报销等涉税业务。比如,某企业收到一张供应商开具的普通发票,上面未填写本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这样的发票无法正常报销。
三、品名笼统无明细的发票
现在,仅开具“食品”“办公用品”等这类笼统名称的费用发票已不能用于报销。发票内容应如实反映实际销售的商品或服务明细。如果发票只写了笼统品名,需要附上详细清单,或者直接填写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例如,购买办公用品,发票应具体列出所购的笔、纸、文件夹等的名称、数量和金额;购买食品,也需明确食品的种类,如牛奶、面包等。
四、清单为自行A4纸打印的发票
若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有清单,但该清单并非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的,而是自行用A4纸制作的,这种发票不符合规定,不能用于报销。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清单是通过税控系统开具后再用A4纸打印的,则可以正常入账。此外,数电票开票无行数限制,商品种类能够直接在发票上完整体现。
五、备注栏项目不全的发票
对于一些特定业务的发票,备注栏有明确的填写要求。符合条件但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信息的增值税发票,不能作为有效税收凭证,需退回重开。例如,货物运输服务发票应在备注栏注明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建筑服务发票要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销售不动产发票需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等。若这些关键信息缺失或不全,发票就不能用于报销。
六、盖章不规范的发票
发票上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收到的发票加盖了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其他印章,均不能入账,必须退回重新开具。另外,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则是电子签章,这些都是符合规定的形式。
七、盖圆形发票专用章的发票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应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因此,盖有圆形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不符合规定,属于不合规发票,不能用于报销。
八、代开专用发票未盖本公司章
代开的专用发票,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若缺少本公司发票专用章,该发票不能入账。而代开普通发票时,需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九、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2018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所以,如果现在还收到带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是不能用于报销的。
十、无编码简称的发票
自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及2022年开始试点的数电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名称”栏次必须有对应的“简称”,并且“简称”要准确无误,这样才属于合规发票。若没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说明发票不是通过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不能入账;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不正确,如出现“运输服务+“不动产”这样的错误搭配,也属于不合规发票,既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在税前扣除。
十一、成品油发票分类编码错误
如果成品油发票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选择错误,该发票不能入账报销。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必须正确选择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
十二、左上角无“成品油”字样的发票(卷票除外)
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左上角应打印“成品油”字样,以表明发票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若发票左上角没有“成品油”这三个字(增值税卷票没有此要求,可以作为正常成品油发票使用),则不能入账报销。
十三、“单位栏”填错的成品油发票
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如果“单位栏”填写错误,比如填写了“千克”“箱”等其他单位,这样的成品油发票不符合规定,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十四、“数量”填错的成品油发票
成品油发票(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能为“0”。若数量填写错误或未填写,该发票不能作为入账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十五、适用税率选择错误的发票
会计人员收到发票后,应首先检查发票税率是否开具正确。如果发票税率开错,属于不合格发票,不能报销,也不能作为扣税凭证。例如,将适用13%税率的商品开具成了6%的税率,或者将免税商品错误开具了应税税率等情况。
企业和个人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务必仔细甄别收到的费用发票,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报销。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发票,应及时退回给开票方重新开具,以确保财务报销的合规性,避免不必要的财务和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