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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下混合销售与兼营的重大变化及实操要点

发布时间:2025-07-25

  2024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正式通过,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相较于现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增值税法在混合销售与兼营方面有诸多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将对企业的税务处理和日常经营产生深远影响。深入理解这些变化,并掌握实操要点,是企业合规经营、降低税务风险的关键。


  混合销售:判定标准与税率适用的革新


  重大变化


  概念表述调整:以往的规定中,混合销售强调“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而增值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不再局限于货物与服务的组合。这意味着,未来一项应税交易中,若涉及不动产、无形资产等不同应税项目且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也可能按照混合销售规则处理。例如,企业销售软件(适用6%税率)并同时提供软件安装及一年期技术维护服务(适用6%税率),但软件安装所依托的服务器设备(适用13%税率)作为销售的一部分,这种涉及多个应税项目及不同税率的情况,在增值税法下可能需按混合销售判定。


  税率适用规则改变:在旧规下,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法则明确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这一改变摒弃了单纯以纳税人身份界定税率的做法,更注重具体交易中各项业务的实质占比。比如,某建筑装饰公司(并非以货物销售为主业)承接装修工程,工程中销售并安装自产的门窗(货物销售税率13%,建筑服务税率9%),若门窗销售及安装在整个装修工程价款中占比较大,成为主要业务,那么该笔业务可能就需按13%税率缴纳增值税,而非以往按建筑服务9%税率计税。


  实操要点


  准确界定“一项应税交易”:这是判断混合销售的核心。一项应税交易通常具有内在关联性,各业务环节紧密相连,服务于同一销售目的。以销售并安装电梯为例,销售电梯与安装服务虽涉及不同税率,但二者不可分割,共同构成向客户交付可使用电梯的完整交易,属于一项应税交易。企业应从交易实质出发,分析各项业务之间的因果关系、依存程度等。若企业签订的合同中,不同业务明确可单独区分、各自独立履行,且客户可选择只购买其中一项业务,那么可能不属于一项应税交易,也就不适用混合销售规则。


  确定主要业务:企业需综合考虑交易中各业务的销售额、成本、利润贡献等因素,来判定主要业务。例如,某大型设备制造商销售设备(价值800万元)并提供安装调试服务(收费200万元),从销售额角度看,设备销售占比80%,若无其他特殊情况,设备销售很可能被认定为主要业务,该混合销售行为适用设备销售的13%税率。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清晰记录各项业务的收入、成本明细,以便准确判定主要业务,合理适用税率。


  兼营:核算要求与范围的细化


  重大变化


  核算要求强调:增值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相比旧规,进一步强调了分别核算的重要性。同时,对于兼营增值税优惠项目的,明确应当单独核算增值税优惠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项目,不得享受税收优惠。例如,某企业既从事一般应税货物销售(税率13%),又有符合免税条件的农产品销售业务,若未对农产品销售业务单独核算销售额,将无法享受免税优惠,需从高按13%税率缴纳增值税。


  范围涵盖更全面:旧规中兼营多强调纳税人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不同应税项目。增值税法以“两项以上应税交易”表述,将所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均纳入兼营范畴,使概念更加统一、全面,涵盖了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各类应税行为。


  实操要点


  严格分开核算:企业应在财务系统中对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税交易,以及优惠项目与非优惠项目,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如设置“主营业务收入-货物销售(13%税率)”“主营业务收入-服务收入(6%税率)”“主营业务收入-免税农产品销售”等科目。在记账时,确保每笔收入、成本费用准确归属到相应科目,同时,对相关进项税额也应按应税项目准确划分。例如,企业购进一批办公用品,部分用于应税货物销售业务,部分用于免税农产品销售业务,应合理计算并转出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关注合同签订与业务流程:在签订业务合同,清晰明确不同应税项目的内容、金额、税率等关键信息。避免在一份合同中模糊表述不同业务,导致税务处理时难以准确区分。对于涉及兼营业务的项目,企业内部业务流程也应优化,确保各环节数据准确传递至财务部门,便于财务核算。如销售部门在开具销售单据时,应分别注明货物销售与服务销售的明细,以便财务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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