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被查!已有企业被罚!企业列支福利费的,要小心了!
“职工福利费”被查!已有企业被罚!企业列支福利费的,要小心了!
职工福利费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福利支出,看似简单的账务处理背后,却隐藏着诸多税务风险。近期,多地税务机关曝光了企业因职工福利费列支不合规被处罚的案例,再次为企业敲响警钟。
一、职工福利费被查的典型案例
(一)超范围列支福利费,补缴税款并罚款
某制造业企业将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如意外险、重疾险)全额计入职工福利费,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税务机关检查时指出,根据规定,只有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才能在税前扣除,该企业为普通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不属于可扣除范围。最终,企业因超范围列支福利费,被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12万元,并处罚款6万元。
(二)福利费与工资薪金混淆,少缴个税
某互联网公司为规避个税,将部分员工的工资以“节日福利”“交通补贴”等名义计入职工福利费,未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通过核查企业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及福利费明细账,发现这一问题,认定该公司存在少缴个税的行为,责令其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万元,并处以相应罚款。
(三)虚列福利费,编造虚假支出
某贸易公司为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虚构员工团建活动,伪造活动合同、费用发票等凭证,将50万元虚假支出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务机关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无法提供活动参与人员名单、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最终认定其虚列费用,追缴企业所得税12.5万元,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0万元。
二、职工福利费列支的常见风险点
(一)范围界定不清,混淆福利与其他支出
许多企业对职工福利费的范围把握不准,将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劳动保护费等科目的支出混入福利费。例如,企业为客户赠送的礼品、为员工发放的防暑降温用品(符合劳动保护标准的)等,若错误计入福利费,会导致税前扣除不符合规定。
(二)超限额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部分企业在汇算清缴时,未对超过限额的福利费进行纳税调增,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
(三)福利性支出未代扣代缴个税
并非所有职工福利费都免征个税,如企业为员工发放的现金福利、实物福利(如月饼、购物卡等),除符合规定的免税情形(如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职工疗养费用等)外,均需并入员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若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将面临补税、罚款等风险。
(四)凭证不合规,无法证实支出真实性
职工福利费支出需有合法有效的凭证作为支撑,如发票、发放清单、员工签收记录等。部分企业仅凭内部白条或虚构凭证列支福利费,在税务检查时因无法证实支出真实性,面临纳税调整和处罚。
三、职工福利费合规列支的建议
(一)明确福利费范围,准确归集支出
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等文件规定,界定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包括: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如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如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如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二)控制扣除限额,及时进行纳税调整
企业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准确计算工资薪金总额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及时进行纳税调增,确保税前扣除合规。
(三)区分应税与免税福利,履行个税代扣义务
梳理企业发放的各类福利,明确哪些属于应税范围,哪些可享受免税政策。对于应税福利,务必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规范凭证管理,留存备查资料
加强福利费支出的凭证管理,确保每一笔支出都有合法合规的凭证。同时,留存好与支出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福利发放方案、员工签收记录、活动通知及现场记录等,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职工福利费的税务处理看似细微,却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税务合规。企业应提高重视程度,加强内部管理,准确把握政策边界,避免因处理不当引发税务风险。如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确保福利费列支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