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征期定了!税局刚刚通知!
8月征期定了!税局刚刚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国家税收征管安排及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8月征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前做好准备,按时申报纳税,避免逾期产生不必要的罚款和信用影响。
一、征期时间
8月征期申报纳税期限为8月1日-8月15日。请在此期间内完成各项应申报税费的申报及缴纳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申报,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并按规定预缴税款。
二、涉及税种及申报要点
(一)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需在征期内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如实填写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信息。注意核对发票数据,确保与实际业务相符。对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要准确计算加计抵减额并填写在相应栏次。
小规模纳税人:按月或按季申报增值税。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申报时需注意销售额是否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如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且开具普通发票部分免征增值税)。若有自开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按规定缴纳税款。
(二)消费税
从事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纳税人,应在征期内申报消费税。申报时要准确填写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等信息,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三)企业所得税
预缴申报:企业需在征期内完成2025年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根据实际利润额或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税款,如实填写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等数据。
税收优惠申报: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条件的企业,应在预缴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相关优惠栏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留存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
(四)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需在征期内完成8月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如实申报员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注意新个人所得税法下各项扣除政策的适用,如专项附加扣除的准确填报。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按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预缴申报,填写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等信息,计算应纳税额。
(五)其他税费
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纳税人应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在征期内完成相应税费的申报缴纳。其中,印花税需注意不同应税凭证的税率适用及计税依据的确定;资源税要准确申报应税资源的开采或生产数量、销售额等信息。
三、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操作简便、快捷且实时反馈申报结果。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按照系统提示依次完成各税种的申报流程,确保申报数据准确无误后提交申报。
其他申报方式:如纳税人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申报,可选择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纳税业务。前往办税服务厅时,请携带齐全相关申报资料,如申报表、财务报表、发票等,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税款缴纳:申报成功后,纳税人应及时缴纳税款。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在线缴款功能,选择银行端查询缴税、三方协议缴税等方式完成税款缴纳。若逾期未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可能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申报数据核对:在申报前,纳税人务必仔细核对各项申报数据,确保与实际业务、财务账簿记录一致。申报成功后,应及时查询申报结果及税款缴纳情况,如有异常,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
税收政策变化:关注近期税收政策变化,如增值税税率调整、税收优惠政策更新等,确保申报纳税符合最新政策规定。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相互转告,合理安排申报纳税时间,确保顺利完成8月征期申报纳税工作。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税务局名称]
[通知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