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子税务局,又出现申报比对了!
新电子税务局申报比对相关情况解读
近期,不少企业在使用新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时,发现又出现了申报比对环节,这一变化引起了广泛关注。申报比对作为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纳税人申报数据准确性的重要手段,在新电子税务局中有着明确的规则和处理方式,企业需要深入了解,以顺利完成申报流程,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一、申报比对规则分类
提示性规则(黄色提示):当纳税人在新电子税务局保存报表时,若系统提示比对异常,且属于提示性规则范畴,纳税人此时拥有自主选择权。既可以选择继续保存报表,即便比对不通过,申报表也能保存成功,但比对不通过的数据会形成后台记录,同时系统向纳税人发送提醒消息,不过申报流程虽完结,后续仍需到税务机关前台处理比对异常流程;也可以选择返回修改报表,若更正申报无误后,比对异常流程和记录将自动消失。例如,某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系统提示其进项税额转出的某一数据与过往申报数据趋势存在差异,属于提示性比对异常,企业若认为数据无误选择继续保存,后续则需按要求前往前台说明情况。
强制性规则(红色提示):若纳税人申报时触发了强制性规则,只要出现一条属于强制比对异常的情况,系统将严格禁止提交申报表。纳税人必须返回修改申报数据,进行更正申报,直至系统不再提示违反“强制性规则”,才能成功提交申报表。例如,在增值税申报中,若销售额与发票开具数据严重不符,触发了强制性比对规则,企业必须修正销售额数据,确保符合规则后才能完成申报。
二、比对异常对企业的影响
发票开具受限
数电票纳税人:在比对异常没有解除前,尽管当月剩余可用发票额度(申报后)可能恢复,但税务系统将视纳税人为存在增值税、消费税申报比对不符或逾期未申报情况,从而阻断纳税人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这将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的销售业务开展,无法及时向客户开具发票,可能导致交易受阻或客户流失。
使用税控设备的纳税人:税控设备无法解锁,企业不能开具发票。例如,某企业在申报后因比对异常,其税控盘被锁定,在异常未处理期间,无法为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影响了企业日常经营活动。
税务风险增加:申报比对异常若长期未处理或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税务机关的进一步核查,企业面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甚至罚款的风险。同时,税务信用评级也可能受到负面影响,影响企业在税收优惠享受、贷款融资等方面的权益。例如,若企业因比对异常被认定为虚假申报,除了面临经济处罚外,其纳税信用等级可能从A级降至B级甚至更低,在后续的税收优惠申请中可能受限。
三、常见的比对异常情形及应对方法
增值税申报数据比对异常
销售额比对异常:当企业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与税控系统开具发票的销售额不一致时,会触发比对异常。可能原因包括未开票收入未正确申报、发票开具错误(如税率错误、金额错误等)。企业应仔细核对发票开具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及时确认的收入,若有未开票收入,需准确在申报表中填写。例如,某企业有一笔销售业务已收款但未开具发票,在申报时未将该笔收入计入销售额,导致比对异常,此时企业应补充申报该笔未开票收入。
进项税额比对异常:如申报的进项税额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上的进项税额不一致,可能是发票认证错误、抵扣范围错误等原因。企业需核实进项发票的认证情况,确认是否存在不应抵扣而抵扣的情况。例如,企业将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进行了抵扣,导致比对异常,应及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比对异常
收入成本比对异常:若企业申报的企业所得税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关系不符合行业正常水平,如收入大幅增长但成本下降,或成本增长幅度远高于收入增长幅度,可能引发比对异常。企业应检查收入和成本的核算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多计成本、少计收入等情况。例如,某企业为降低利润少缴税款,虚增了成本费用,导致收入成本比对异常,应调整成本核算,如实申报。
资产折旧摊销比对异常:当企业申报的资产折旧、摊销金额与税法规定的折旧、摊销方法和年限不一致时,会出现比对异常。企业要对照税法规定,检查资产折旧、摊销的计算是否正确。例如,企业自行缩短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导致折旧额增加,不符合税法规定,应按税法规定的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
四、申报比对异常的处理流程
自查自纠:企业在收到申报比对异常提示后,首先应自行检查申报数据的准确性,仔细核对各类报表、发票信息、财务数据等,分析异常产生的原因。例如,企业发现增值税申报表中某一项目填写错误,应及时记录并准备更正。
更正申报:若经自查确定是申报数据有误,企业需通过新电子税务局的“申报更正与作废”功能,对错误的申报表进行更正。在更正时,要确保修改后的数据符合实际业务情况和税收政策规定。例如,企业在发现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营业收入填写错误后,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申报更正模块,准确修改营业收入数据后重新提交申报。
异常处理申请(若强制提交):若企业认为申报数据无误,但系统提示强制类比对异常,在确认数据准确的情况下,可选择强制提交申报表。提交时,需填写详细的情况说明,解释数据差异的原因。提交后,企业需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跟踪比对异常处理进度,也可通过征纳互动平台与税务机关沟通,了解处理情况。例如,企业因特殊业务导致销售额与发票数据有差异,在强制提交申报表时,详细说明业务情况及差异原因,等待税务机关审核处理。
配合税务机关核查:税务机关在收到企业的申报比对异常转办任务后,可能会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记账凭证等,以核实申报数据的真实性。企业应积极配合,及时、准确地提供所需资料。例如,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存疑,要求企业提供相关发票的业务合同及付款凭证,企业应迅速整理并提交,以便税务机关核查。
新电子税务局的申报比对是保障税收征管秩序和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举措。企业应高度重视申报比对环节,准确填报各类申报数据,遇到比对异常时,按照规定流程及时处理,以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完成,降低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