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并非无需申报了!
残保金并非无需申报了,只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缴纳残保金,但仍可能需要进行申报。以下是具体情况:
残保金的定义与征收范围: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无需缴纳残保金的情况: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标: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规定比例(如吴桥县规定为1.5%)的,无需缴纳残保金,但需要履行申报程序。
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不过,在重庆等地,此类企业仍需按时申报。
无需申报残保金的主体:个体户、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个人不是残保金的缴纳义务人,无需申报。
但不同地区的残保金申报和减免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用人单位关注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申报,以避免因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